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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菲律宾即将实施ATA单证册制度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7-02

      自2024年7月15日起,中国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及全国经授权的ATA单证册签证机构可受理前往菲律宾的出境ATA单证册办理申请,以及由菲律宾担保机构签发的进境ATA单证册翻译录入申请。




 

菲律宾使用ATA单证册制度的范围 


         菲律宾加入《货物暂准进口公约》(即1990年6月26日通过的“伊斯坦布尔公约”)及其附约A(即《关于暂准免税进口单证的附约》),附约B1、B2、B3、B4、B5、B6、B9(即《关于在展览会、交易会、会议及类似活动中供陈列或使用的货物的附约》、《关于专业设备的附约》、《关于集装箱、托盘、包装物料、样品等与商业活动有关的进口货物的附约》、《关于与制造活动有关的进口货物的附约》、《关于进口的教育、科学或文化用品的附约》、《关于旅游者个人物品和体育用品进口的附约》、《关于为慈善目的进口货物的附约》),附约D(即《关于动物的附约》)。








 其他实施细则 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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